未成年人打赏平台主播160万元 法院判全额返还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助理田刚 发布时间:2021-03-15 16:14:59 浏览次数:439
近日一则未成年人打赏平台主播160万元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刘某生于2002年,初中辍学。2018年10月23日至2019年1月5日,刘某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高达近160万元。刘某父母得知后,希望公司能退还全部打赏金额,遭到拒绝。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返还上述款项。法院在审理该案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刘某申请撤回起诉,某科技公司自愿返还近160万元打赏款项,并已履行完毕。
未成年人打赏主播能否要求退还呢?
未成人在进行网络游戏或打赏时,有的打赏金额从几十到几百元不等,有的甚至高达几万元。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实施打赏的行为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认定无效,家长当然可以要求退还。
打赏的行为属于赠与
打赏主播的通常形式是赠送平台上的虚拟礼物,有免费礼物和收费礼物。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观众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主播符合法律上赠与的特征。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人是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七条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简言之一般来说未满十八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他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来源法律上则将其视为完成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成年人无异。刘某打赏时未满十八周岁,并未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仍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作为打赏主力军的未成年人能干什么?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未成年人多多少少会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那么他们到底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法律也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他们可以收爷爷奶奶的压岁钱、打个车之类的一般生活行为,若是要买个电脑、名表之类价值较大的物品就要他们的爸爸妈妈来实施了。
作为家长应多关注孩子的成长,多陪伴孩子,而不是让手机、平板代替自己,妥善保管银行卡等金融工具的账号密码,注意孩子使用其移动支付的可能性,避免熊孩子闯祸。作为直播平台要加强自身监管,应限制未成年人的打赏,设置一定的打赏限例如在用户打赏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尽量减少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