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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盗窃与侵占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朱林 发布时间:2021-01-20 10:43:09 浏览次数:693

刑法中,盗窃罪和侵占罪有极高的相似度,但两者的处理方式却不尽相同,盗窃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那么怎么区分两者就成了普遍人容易弄错的事,下面笔者将分析两个罪名的简易区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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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

区别:主要确认此财物的占有方式,如果财物为别人所有、别人占有,那么行为人转移了该财物,行为是盗窃;如果财物为别人所有、行为人自己占有,那么行为人转移了该财物的行为是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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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盗窃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2、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盗窃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3、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侵占必须是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的,才构成犯罪,而盗窃即使窃取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主动退赃行为只能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来考虑。 

举例说明:

甲跟乙是好朋友,一天一起吃饭,甲想借用乙的手机打电话,乙同意了。甲当着乙的面拿着手机打着电话,然后溜走了,这种情形甲构成的是盗窃。

甲跟乙是好朋友,乙要出远门,委托甲帮忙照看他珍贵的宠物狗几天,后来乙回来了,要求甲归还宠物狗,甲不予归还,这种情形甲构成的是侵占。


责任编辑        张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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