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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你知道吗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陈美娇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14 14:12:22 浏览次数:622

在日常生活中,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受害人除了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费用外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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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下列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四)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五)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法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六)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世或者毁损。

谁可以要求赔偿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的第二款,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受害人以及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要求赔偿。

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侵权人或者是侵权人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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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抚慰金包括什么方式呢?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程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什么时候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呢?

在侵权诉讼中一并提起,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据一事不再理原则驳回起诉。

相关案例:

(1)当众被打了一耳光,法院支持500元。

(2)未成年在学校门口的书店被诬赖偷东西,店主将裤子脱了,时间长达30分钟,主张3万元的抚慰金,法院支持了1万元。

(3)养了一年的孩子,却不是亲生的,向法院主张1万元的抚慰金,法院支持6000元。

(4)双胞胎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向法院主张10万元的抚慰金,法院支持2万元。

(5)心爱的犬只被电瓶车撞死,主张1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法院支持1500元。

(6)婚礼影像资料被婚庆公司遗失,主张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法院支持5000元。

(7)婚礼影像资料被婚庆公司遗失,主张2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法院支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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