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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立遗嘱,避免后辈起争执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晓伟 发布时间:2022-12-20 12:24:51 浏览次数:244

遗产是逝者留给亲人最后的慰藉,有时候也会成为家庭矛盾的根源。遗产分配不均,会导致更多的变故,牵扯出其他法律问题,如子女认为另外的子女拿的遗产较多,应该赡养尚存的老人,自己不承担赡养义务,从而产生赡养纠纷。

为了避免后辈因为遗产反目成仇,为一页不规范的纸大打出手,应该怎么样正确认识遗嘱,怎样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

遗嘱,是逝者生前的意思表示,其真实性成为最重要的点。我们来看一下遗嘱的种类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立遗嘱人自行撰写,并在每一页签名,标注日期。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系他人代为撰写,由立遗嘱人签字的遗嘱,特别注意代书遗嘱需要两个见证人见证代书情况,并由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共同署名,注明日期。代书遗嘱的情况多为立遗嘱人无文化,不会书写文字,或者身体健康抱恙不宜长时间书写文字。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一种遗嘱形式。有些人认为自己潦草或者习惯性的喜欢使用打印,会自己找模板或者文印店让工作人员打印一份,看似方便,但也存在打印件字体、字号、间距等均较容易模仿,制作过程步骤有可能被掉包、或者篡改等缺陷。因此,打印遗嘱,也需要两个见证人,并签署名字和日期。

相关法条: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如今电子信息技术发达,保存技术较为完好。也有很大一部分通过该形式给后人留下遗嘱,记录其真实意思。现在手机已经很普及了,建议大家无论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口头遗嘱、还是打印遗嘱。最好都能用手机录像的形式,把整个的过程都记录下来,然后再对着手机镜头把遗嘱内容念一遍。通过这种叠加的方式,就能充分证明立遗嘱的真实性。录音录像也需要两个见证人,表明其姓名和肖像出现在录音录像的音视频中。

相关法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

订立口头遗嘱的前提是立遗嘱人情况危急,可能危急生命健康,无法及时书写和录音录像,在两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待立遗嘱人解除危险情况,口头遗嘱应当作废。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由公证机构的公证人员,给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出具公证文书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在六种立遗嘱的方式中,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效力性最强,如没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一般可以认定为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其次是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都需要有两个见证人的存在,且见证人必须为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的人,否则可能会影响遗嘱的真实性。




责任编辑/美工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