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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房屋被盗之物业责任承担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唐忠意 发布时间:2022-12-01 09:18:58 浏览次数:515

将近年底,盗贼猖狂,又因疫情多年,各行各业经济受到一定影响,为了获得钱财,某些人走向了违法犯罪的盗窃之路,有些小区管理不严,给了小偷可乘之机,给被盗者带来一定的损失,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小偷来说,除了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被盗者损失。那么对于小区物业,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呢?以下笔者简单阐述。

一、物业承担之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员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2、《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业主房屋被盗之物业责任承担

   物业与业主之间的这种纠纷,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合同约定了物业的服务范围及物业、业主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在物业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实际构成了违约,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业主房屋被盗事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物业公司的责任承担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承担部分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当物业公司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业主的财产安全时,应当根据物业公司实施保护业主财产措施的程度承担对应的责任,赔偿业主相应的财产损失。物业公司无法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毕竟小偷才是业主损失赔偿的主要承担者,物业公司是基于履约责任承担一定补充赔偿责任,根据其履约程度确定承担赔偿比例。

2、不承担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尽到了其保护业主的财产安全责任,比如业主因自身原因导致被盗,而物业公司在安全监管等方面已经尽到了本该应尽的责任,那么可以排除物业公司对此的责任承担,在此种情况下,物业公司不承担业主失窃的责任。

但一般来说盗窃者能够进入小区已经很大程度上确定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监管职责,禁止非小区人员进入小区本是物业公司的义务,而这种疏忽直接使物业公司没有做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构成违约,从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物业公司应当履行自己的合同约定,尽到履行合同的义务,以免构成违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美工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