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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一方买房性质的浅性探讨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朱林 发布时间:2020-11-06 09:50:35 浏览次数:637



在现今社会发展的趋势下,越来越多的父母会给自己的子女买房来赞助孩子,减轻孩子的生活负担。据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父母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给自己子女买房的房产产权归属问题并未作详细规定。对于父母赠送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值得考量的事情。

一、父母送房情形讨论

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是一个较难的事情,当一对夫妻面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首当其冲。对于婚前父母送给一方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明确的是送房时间,若存在于婚前送房给自己的子女,毋庸置疑的是此房子会被定性为婚前个人财产且没有争议;若不存在婚后将房产赠与给另一半的情况,一般就只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若存在于婚后送房给自己的子女时,该份房产的性质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便存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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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该房产的归属权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由此可知在我国《婚姻法》上关于赠与财产是否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是有所规定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父母赠房给自己子女时是符合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财产赠与的规定,是否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便值得研讨了。

第一类,父母仅仅是单纯的想要送自己的孩子一套房子,并无任何书面确权表示,但在婚姻存续期间碍于人情世故没作具体约定的,此种可能会被认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对于父母买房之后仅登记在子女名下,而未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但其涉及的法律效力也应当属于赠与财产,即若不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例如另一方自动放弃获得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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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父母赠与给孩子的房子明确表示是给一方的独立财产,父母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并拟定赠与协议双方签订,协议中载明归一方单独所有的情况,会被认定为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应当归属于个人财产。这种情形需要注意协调夫妻间的内部矛盾就显得尤为重要。毕竟夫妻作为共同体存在,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赠与而获得个人财产,需要另一方知情且与其做良好沟通,在此种情形下,才能避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朱林  2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