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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陈美娇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3 13:54:21 浏览次数:662

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

在我们遭遇到婚姻不幸的时候,我们要及时的脱离苦海(和对方离婚),那么在离婚时我们如何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呢?

要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首先我们要了解哪些财产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上述四项我们按照字面意思都能理解,那么什么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呢?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例如你的老公或者是老婆婚前有一套房,他将该房屋出租给其他第三人,那么该房屋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该部分收益就可以要求进行分割。还有一些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部分的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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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哪些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相关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属于我们个人的财产,绝不能让对方分走一半。如婚前购买的一套房,购买的时候价值100万,离婚时增值为200万,那么增值部分的100万仍然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该部分财产。

了解了哪些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后,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如男女双方都没有过错前提,按照大概率平均分配的原则。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责任编辑    张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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