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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可视门铃,可能涉嫌侵犯邻居隐私权?

来源:本站安装可视门铃,可能涉嫌侵犯邻居隐私权 发布时间:2023-10-23 16:49:47 浏览次数:98

一、以案释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隐私权保护典型案例,老张与小林是一幢楼内对门邻居,小林给家中入户门安装了新的可视门铃,该门铃具有红外夜视、自动摄录、上传视频等强大功能。老张发现出入自家房屋的规律、状态等信息均可被小林家的可视门铃记录,认为这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将小林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小林安装可视门铃的目的是保护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但行为已侵犯老张的隐私权,依法判决小林拆除可视门铃,并删除门铃自动摄录的影像资料。

二、案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本案中,为何小林在自己家的门上装可视门铃会侵犯到邻居的个人隐私呢?原因有以下几点:

1.拍摄领域超出了自有空间。本案小林虽是在自有空间内安装可视门铃,但该设备拍摄的领域超出自有空间,摄入了老张的住宅。而住宅具有私密性,是个人生活安宁的起点和基础,对于维护人格尊严和自由至关重要。

2.具有获取私密信息和行为的可能性,侵扰了生活安宁。可视门铃能通过人脸识别、后台操控双重模式启动拍摄,还可长期录制视频并存储,以此积累大量的影像数据,足以获取老张住宅内的私密信息和行为,老张的生活安宁将受到侵扰。即便小林没有窥探的故意,其安装行为本身也将导致老张失去对隐私的控制,侵害老张的隐私权。

3.安装行为并非必要。小区已为业主配备了一定的安保设施,如对选择的设备或安装位置加以调整,也有能兼顾老张隐私保护的改良方案,小林的安装并非必要。

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个人私密信息依法受到保护。自然人日常进出个人住宅的出行规律、访客来往等活动信息,与其私人生活安宁和家庭财产安全直接关联,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该活动信息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行为人安装具有摄录、存储功能的可视门铃装置,超出了防盗的必要范围和合理限度,侵害他人隐私权。

三、结语

近年来,可视门铃的普及率逐渐提升,许多人选择安装这一智能设备来提高家庭安全,但上述案例中显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平衡安全和隐私之间的关系。

在安装可视门铃之前,我们应该与邻居进行沟通和协商。尊重他们的意愿和隐私感受,并确保他们了解可视门铃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以避免更多的误解和不必要的争议,影响邻里间的关系。

合理设置可视门铃的监控范围和灵敏度,勿将摄像头的视线直接对准邻居的住宅入口或私密空间,以避免过度记录邻居活动或无谓的侵犯隐私。

尊重邻居的隐私权是维护良好邻里关系的基础,我们应当在享受智能科技便利的同时,也要对他人的隐私和安全保持敏感和尊重,既要发扬传统邻里文化中的互助互爱,又要倡导互相尊重不互扰的邻里自觉,建立互信互助不互扰的睦邻关系。

作者:韩瑄

责任编辑/美工:罗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