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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破租赁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2-04 15:48:22 浏览次数:106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租赁期间,即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动,也不影响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效力。然而,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即使是已经确立的租赁关系,也可能因为所有权变动而被打破:

1、租赁物为动产的情况下,买卖可以破租赁,这意味着所有权人有权优先使用动产,以此来增强动产的流动性和价值。

2、不动产上的租赁关系,特别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且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或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则不受此规则限制。

如果租赁房屋在出租前已被抵押,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如果抵押人在出租前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那么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的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则抵押权实现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当抵押权实现时,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4、破产财产中的适用,破产企业或个人拥有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可能会进行拍卖或变卖,这会导致所有权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关系也会受到影响。

总结来说,虽然一般情况下买卖不破租赁,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租赁物被抵押、被查封或在破产程序中,租赁关系可能被买卖所破坏。在这些情况下,承租人可能需要面对房东的要求搬离房屋,并且可能需要承担因搬家而产生的费用。

作者:郭旭
责任编辑/美工:罗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