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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商标侵权?商标被侵权又该怎么办?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陈美娇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9 11:27:27 浏览次数:648

最近有很多咨询者遇到被告侵犯了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利,小编在这里分享一下商标侵权的相关知识。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商标,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其他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者上述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简单的来说商标就是把商品和其他同类或者其他商品区分开的标志。且经过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以下行为为商标侵权行为: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如何判定自己的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呢?

首先行为人要有实施商标侵权的行为,也就是行为人有销售假冒他人商标的商品,其次行为人的行为给商标权利人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以及商誉上的损害,同时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也就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冒的商标的产品继续选择销售,最后一个很重要的就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对商标权利人的经济损失以及商誉损害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商标专用权被第三人侵犯了应当怎么办呢?俗话说的好,和气生财,当我们发现有其他第三人侵犯了我们的商标专用权时,可以选择联系第三人,要求第三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那么你选择和第三人友好的解决问题时,第三人不买账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第二种处理方式,向第三人行为发生地或者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工商管理部门相关的工作人员会处理这些事情。当投诉和举报没有任何效果的时候,这时候我们就可以把我们之前收集好的证据整理出来,向法院起诉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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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销售人侵犯第三人商标专用权的责任?

需要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1.销售商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侵犯商标专利权。2.销售商能够证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3.销售商能说明商品的提供者。

侵犯第三人商标专用权时应该怎么赔偿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特别提示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张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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