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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教你看懂你的工作时间是否合法!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刘琦 发布时间:2021-06-01 10:55:00 浏览次数:497

本文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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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有三种工时制度:

1. 标准工时制度,就是大家常说的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安排加班,每天加班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安排加班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最长不得超过36小时。

2. 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例如:企业中从事高级管理、推销、货运、装卸、长途运输驾驶、押运、非生产性值班和特殊工作形式的个体工作岗位的职工,出租车驾驶员等,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主要是指: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亦工亦农或由于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乡镇企业的职工等。另外,对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也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

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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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实行后两种工时制度,需要报经人社行政部门审批,并需要采取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益。

工时计算方法:

1. 工作日的计算

年工作日:

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

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月

2.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每周、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相关联的还有计薪天数的计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现在,知道请病假、事假扣除工资的标准了吗?

在实际生活中上,“被加班”情形也是十分普遍,“996”成为了打工人的日常。通常有三种违法情形:一是超时加班,这属于严重的工时违法行为;二是未超时加班但程序违法,即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的强制加班;三是合法加班但克扣拖欠加班工资。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由于加班加点工资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在劳动者离职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劳动者就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来证明加班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已规定存在加班的条款、用人单位认可加班事实、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与公司有关的考勤记录、加班审批表等等。


责任编辑  成曦

美工  黄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