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 首页 > 领域资讯 > 企业顾问

《公司章程》凭什么不可忽视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唐忠意 发布时间:2022-11-18 10:26:04 浏览次数:416

在公司运营中,《公司章程》起到规范和指引作用,它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它甚至可以决定公司高管的行为效力,在现实的商业活动中,很多企业在经营时忽略了《公司章程》的规范和指引,从而引起一系列商业纠纷。那么,《公司章程》是什么呢?它有什么作用以及如何利用《公司章程》保护企业的规范运营呢?我们在下面逐一阐述。

一、什么是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设立时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我们在注册公司时,必须向公司设立的登记机关提供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它具有以下特性:

1、法定性。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公司在制定章程时,应该是根据企业具体状况设置的。

3、自治性。公司章程首先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次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再次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公开性。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投资者和一般社会公众可以随意查看,并根据公司章程对企业进行监督。

二、公司章程的作用

公司章程在公司中举足轻重,它是公司的宪章,起到引领性和规范性作用,公司的重大事项和决策都必须遵照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

1、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公司在成立之前,股东必须根据自身情况,依照法律共同商议制定公司章程,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也不能获得登记。

2、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商事行为及管理行为都必须依照公司章程进行,不能超越其权利,也不能躲避自己该负的义务。

3、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由于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及其细则,包括经营目的、财产状况、权利与义务关系等,这就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第三人与该公司的进行经济交往提供了条件和资信依据。凡依公司章程而与公司经济进行交往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4、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范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规范,是由以下内容所决定的。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自行制定的。公司法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据。作为公司法只能规定公司的普遍性的问题,不可能顾及到各个公司的特殊性。而每个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则能反映本公司的个性,为公司提供行为规范。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须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当出现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时,只要该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就由公司自行解决。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行为规范,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效力。

三、如何利用《公司章程》保护企业的规范运营

1、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司章程,促进企业发展

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成立、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和变更,以便于适应企业的发展,企业在不同阶段应当匹配合适的公司章程,否则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企业在制定、修改、变更章程时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科学、合理的公司章程不是千篇一律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实事求是、适合企业发展的公司章程,不合理的公司章程还会制约企业的发展,甚至使企业面临困境。公司在制定、修改变更章程时应注意以下法定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变更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变更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章程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以下几个方面自主约定

A、对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约定。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认缴资本的比例以及缴纳期限。当公司设立时,股东必须商议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股东们可以协商认缴金额,制定认缴资本的缴纳期限,这些内容须在公司章程里体现。

B、可以对股东会表决权进行约定

章程可以根据各股东在公司发展中提供的资源,特别确定各股东的具体表决权。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股东的表决权不当然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行使,公司可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公司章程里确定股东表决权,股东行使表决权,章程有约定按照章程约定办,公司章程没有约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结构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股东会表决权方案。

C、对股东分红、新增资本认缴的约定

 原则上股东按照的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公司法》赋予股东对分红以及新增资本认缴时,股东有权在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也可以不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优先认缴新增资本。该规定的目的还是因为每个企业经营状况不同,企业按照自己的约定可能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只要有利于企业合规发展,《公司法》对此没有太多的干预。

D、股东对外转让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可以另行约定。可以约定不能对外转让股权,也可以约定多少年内不得对外转让股权。

E、股权继承的约定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保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能直接取得股东资格,其他不同意继承人加入的股东应当以合理价格购买其拥有的股权,如果其他不同意股东不出资购买视为其继承人直接取得股东资格。

 公司章程作为企业的宪章,千万不可忽视。





责任编辑/美工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