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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刑事拘留了?不要慌,你应该知道刑拘的这些事!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刘琦 发布时间:2021-07-29 10:31:46 浏览次数:742

刑事犯罪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对于普通人来讲专业性非常强,一个老老实实的人可能一辈子也遇不上,因此对其中各项程序、要求并不了解。一旦家人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被告知亲属因涉嫌犯罪已经被刑事拘留后,就十分慌乱、不知所措。所以当接到刑事拘留的电话时,这些事情你需要知道:

1.拘留适用的对象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行为人犯罪的;

(3)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8) 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

(9)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

2.拘留期间的讯问、通知

(1)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2)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3)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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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拘留的期限

(1) 公安机关的拘留期限

① 经审查认为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② 认为需要逮捕的,需要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为7日。

A.一般情况下,需要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B.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C.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③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 检察机关的拘留期限

① 直接受理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

② 对监察机关(如:各级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在拘留后的10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通过对时间的计算,家属就可以知道案件大概在那个阶段了。但由于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为了避免家属串供、毁灭证据等,家属是无法在拘留、逮捕期间见到犯罪嫌疑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因此要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相关情况以及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家属此时最理智的做法应当是为其聘请专业的律师,律师及时介入案件了解案情、提出建议,才能最大程度上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


责任编辑  成曦

美工  黄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