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 首页 > 领域资讯 > 刑事辩护

大数据下人脸识别技术的风险分析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刘琦 发布时间:2020-11-09 15:09:42 浏览次数:611


如今,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5G网络、多媒体通讯、图像智慧分析等关键技术迅速发展,给世界的发展带来无限可能。机会与风险并存的独木桥上,掌握了技术与数据,即掌握了发展脉络。

在强烈呼吁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的背景之下,我们可以分析出更深层次的原因。网络巨头公司们可以凭借其数以亿计的用户信息,得出一个人的行为偏好,购物偏好,颜色偏好等等,从而以其庞大的资金优势挤占市场,从互联网巨头成为各个领域的巨头。

大数据.jpg


人脸是个人生物信息最突出的体现之一。声音识别容易被误认,处理速度在3秒左右,但可能被磁带欺骗。瞳孔识别误认率很低,但拒认率在10%左右,且需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后使用,操作难度大,仪器对准需要3~5秒,手工对准需要5~25秒;仪器对准价格昂贵,手工操作复杂,且不适用于隐形眼镜用者。指纹识别误认率很低,拒认率在5%左右,处理速度在5秒左右,是较好的生物识别技术。但相较于以上,人脸识别具有误认率低,拒认率仅小于0.2%,处理速度小于1秒,简单易用的特点,是目前最好的生物识别技术。

掌握了人脸识别技术,就是快人一步地处理身份信息。如现在从大众领域的移动设备访问控制、人脸识别支付,到公安系统内使用的身份核实、罪犯追逃等,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之深广前所未有。

然而,没有不能破解的程序。被过度采集的信息在不严密的监管之下,着实存在许多风险。例如3月,某个境外软件的数据库机器人中,悄然更新了7亿某软件数据免费查询。信息泄露一度将数据信息推上风口浪尖。为了回应社会期待,民法典也将人格权编列为单独一编,并辅以刑事责任的方式来规范公民信息的采集、使用。

640 (2).jpg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