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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要孩子了,我可以把孩子丢给亲戚养吗?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刘琦 发布时间:2021-02-23 14:59:38 浏览次数:530

案情:某A夫妇因家庭矛盾,均拒绝抚养孩子,将其丢在亲戚家附近,电话通知亲戚将孩子带回家养。亲戚带孩子回家后,深感无力抚养,将孩子送往派出所寻求帮助。

从法律上来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由此可见,某A夫妇抛弃孩子的行为属于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将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例如本案:因对拆迁补偿协议不满,B将九个月大的儿子丢弃在某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长达一年半时间内,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要求B领回儿子以履行抚养义务,均遭到拒绝,B也未主动支付过抚养费用。最终,B被以遗弃罪提起公诉,获刑管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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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同时也是危害严重的遗弃性质的家庭暴力。根据司法实践,具有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遗弃罪定罪处罚。

对于上诉案情,如果A夫妇不是将孩子“委婉”地交付给亲戚,而是将其带往荒山野岭丢掉,对孩子的生命权益造成紧迫的危害,则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类似的,将刚出生的孩子丢进垃圾桶或者厕所,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为人父母不是过家家,想要便要想丢就丢的行为卑劣且违背社会道德。

责任编辑     张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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