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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撰写需谨慎,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

来源: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朱林 发布时间:2020-11-16 15:31:55 浏览次数:4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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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可能会引发的情形系离婚。离婚在法律上规定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法律上的具体操作体现在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登记离婚。

首先,协议离婚是以双方当事人合意为基础,在不超越双方意思表示之下的离婚制度。此种离婚的方式主要表现为双方自愿,并依据自愿的表示形成离婚的合意,产生后续的离婚效力和离婚程序问题。本条是关于协议离婚的程序要求及协议离婚中十分重要的离婚协议的实质要求的规定。其次,协议离婚不具有司法干预性。不受第三方的“调控”,仅就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的离析和确定。

当然,协议离婚的重要形式和载体是离婚协议。离婚协议重点为突出协议离婚过程中应当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以及离婚协议所应载明的实质条款内容。主要作用在于约束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登记离婚后的争议问题,确保双方当事人不再产生纠葛不清的事情发生。在实际操作中撰写离婚协议时则需要注意很多方面问题的产生:

一、各个地区的协议离婚登记制度会根据当地的特色进行,故离婚协议的撰写格式和风格也会有所不同,在双方当事人想好以协议离婚方式结束婚姻时,需要我们去深入了解离婚协议的具体写法和写何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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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共同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的划分、共同债务的负担或者个人债务的清偿等等一系列问题。上述问题会以每个当事人不同的环境进行不同的调整,因协议离婚不涉及第三方介入的情形,需要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就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据此,撰写一份离婚协议时,需要谨慎,在合理分配的同时也要避免许多法律风险,离婚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解散,还关系着一个孩子的成长、一个企业股权结构的调整、一个债务关系的变换等等,攸关个人独立出来时存在法律风险的事情。